博山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博山区池上镇烈士祠集体土地使用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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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18728E/2025-5552697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池上镇烈士祠集体土地使用权公告如下:
池上镇烈士祠,坐落于池上镇大南峪村八宝山脚下,占地228平方米,用途为殡葬用地,四邻均为大南峪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大南峪村集体,从建设初至今该地块权属清晰,无权属争议、纠纷。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认为公告的上述权益有效,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该宗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用地审批。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3-2758820
博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