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洪锋因保管不善,将鲁(2017)淄博博山区不动产权第00035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洪锋
2025年1月14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