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2年度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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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F490900698/2023-53370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淄博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淄政字〔2021〕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博山区自备井单位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2022年度共计征收自备井单位污水处理费8375228.80元,包含2021年4季度自备井单位污水处理费3800336.20元和2022年1-3季度自备井单位污水处理费4574892.60元。通过非税平台上缴区财政专户共8375228.80元。
特此公示。
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