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工作分工的通知索引号
113703040042180156/2023-5335650.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成文日期
2023-01-09
发文日期
2023-01-10 10:16:16
发文机关
博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博政字〔2023〕3号
有效性
有效
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工作分工的通知
博政字〔202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区政府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朱玉友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区税务局。
宋传伟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协助朱玉友同志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发展战略研究、机关事务管理、国资监管、统计、金融证券、企业上市、投资促进、特色产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物流产业发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物价、粮食、服务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市属以上企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博山经济开发区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信访工作。
协助朱玉友同志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分管博山经济开发区、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博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朱玉友同志联系区税务局。
联系区委政策研究室、区规划管理办公室、淄博电机泵业研究院、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区人民银行、博山银保监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驻博金融单位、区传输分局、驻博通信企业。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高金福同志负责民政、慈善、残疾人事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水文、气象、供销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联系区残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局、津源供水公司、山东广电网络博山分公司、博山烟草专卖局、博山水文中心。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李林同志负责教育和体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外事、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红十字会、陶琉行业管理、文化研究、口岸、打私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风景名胜、地方史志、档案工作;联系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医疗保障局博山分局。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马辉同志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住房公积金管理、公路、铁路、人防、热力、燃气、邮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山铁路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博山邮政分公司、住房公积金博山分中心、博山火车站、驻博燃气企业。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宋彬同志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稳定、退役军人事务、民兵预备役、仲裁、交警、消防救援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
联系区人武部、区交警大队、区民族宗教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驻博部队、武警博山中队。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张刚同志与宋传伟同志共同分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服务业、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物流产业发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物价、粮食等方面工作,协助宋传伟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热线、政务公开、大数据、电力、石油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协助宋传伟同志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联系区总工会、区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博山供电服务分中心、驻博成品油销售企业。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国先占同志主持源泉镇党委全面工作;协助高金福同志负责民政、慈善、残疾人事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水文、气象、供销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协助高金福同志分管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协助高金福同志联系区残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气象局、津源供水公司、山东广电网络博山分公司、博山烟草专卖局、博山水文中心。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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