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政发(2011)37号
源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源泉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现将《源泉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源泉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洪涝干旱灾害的发生,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镇地处亚热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镇,存在诸多自然因素诱发洪涝干旱灾害事故。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洪涝干旱突发事件,对保证全镇防洪安全和供水保障,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性水旱事件应急体系。
2 、目的
有效整合现有的防汛抗旱组织管理机构、信息、设备、物料等资源,建立应对突发性水旱事件的指挥、防范、处置体制和机制;
通过规范、确定不同等级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镇及各镇办、开发镇政府和部门及相关组织的职责和权利;
健全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建立防范体系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的信息支持系统。
坚持以人为本、防汛抗旱并举的原则。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用水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加快利用污废水”的用水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把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警演练,增强预警分析,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性水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污染等次生衍生灾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负责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制订防洪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2)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3)制定并监督实施全镇防汛抗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水毁修复工程计划;(4)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抗洪抢险等工作。(5)协助组织清除河道行洪镇内的阻水林木。(6)负责全镇农业洪涝、旱灾等情况调度统计;(7)负责组织落实灾后的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派出所:(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镇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2)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3)遇特大洪水等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
财政所:(1)负责及时安排和拨付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2)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抗旱等经费。
国土资源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防治工作。
交管所:(1)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2)优先运送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等;(3)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卫生院:负责组织灾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安监站:当发生重特大防汛抗旱安全事故后,参与协调指挥救灾工作。
供电所:(1)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2)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1)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通信畅通;(2)保障抗洪抢险应急通信手段的畅通。
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镇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各镇、开发镇管委会、重点防洪工程及受洪水威胁单位的防洪物资储备定额,根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有关标准确定。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社会号料等多种储存方式。
4、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5、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水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二)河道洪水预警
(1) 沿淄河各村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在1小时内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 当淄河河道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防汛指挥部可依法向社会公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在辖镇内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等。
四、抢险救灾
(一)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二)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三)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骨干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四)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五)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保证基本生活。
五.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加快信息传输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对重要防洪工程的实时监测,确保信息传输及时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可靠的通信设施。
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包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供电保障
源泉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通行。
4、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镇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镇巡医问诊,负责灾镇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镇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治安、警卫工作,维护灾镇的社会治安秩序。
6、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a.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镇防办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b. 镇防办储备的镇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严重洪水灾害村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村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c. 村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料,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d.各村、各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有关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e.抗旱物资储备。镇防指储备的镇级抗旱物资,由镇防指根据需要负责调用。镇政府及干旱频繁发生镇政府、开发镇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f. 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村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物资调拨
a.镇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镇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镇防指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村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区防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镇防办向储存单位下达调拨指令。
抗洪抢险结束后,镇防指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镇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各镇、开发镇防指申请调用的,由各村、单位防指负责补充。
b.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或储存品种有限,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7、 资金保障
(1)镇财政局根据水旱灾害程度、水毁工程情况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防汛抗旱设施修复的补助。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人事局、镇水务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