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823号
提案的答复
王甜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博山体验式灯工琉璃工坊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博山灯工琉璃产业安全发展的高度关注和精准建言。提案中关于“强化安全监管,健全防控体系”“培育专业人才,强化行业自律”的建议,契合大应急工作方向,对文化产业安全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结合我局及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做法及建议,答复如下:
一、局监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经摸排,我区符合《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19〕17号)要求,纳入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琉璃生产企业共有9家,由局指导属地镇办,全面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照应急部、省厅、市局各项要求抓好日常监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开展了以下有效创新工作。
1.突出以人为本,狠抓培训主线,切实提升企业全员素质。
一是提升企业管理者素质。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按要求接受委外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取证。2026年,我局邀请资深安全行业专家担任讲师,结合博山产业实际,反复“磨课”,创新开展实际控制人专项培训,涉及企业已全面参加。通过各类培训,促进企业各级管理者安全意识提升,筑牢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引导企业家在知敬畏、明职责、控风险、除隐患、会应急上下功夫,积极对照有关安全标准找差距、促提升、谋发展,为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好关键基础。
二是提升企业员工素质。为切实提升一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博山区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创新开展并持续深化一线员工免费培训工程。2025年印发《全区“进千车间·入万班组”安全生产“闪培训”实施方案》,结合行业门类特点制定培训内容,将课堂设到车间、将范围定在班组,以设备为教具、以警示为教材,由集中培训转变为送教上门、送教到岗,截至目前,对琉璃行业已完成一轮全覆盖。
2.推行精准挂包,落实专人服务,保障工作部署在每个企业执行到位。
受上级安全生产督导组、“四进”工作组、服务企业专员等工作模式启发,印发《关于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精准挂包工作的通知》,建立“区挂包镇、镇挂包企”红黄蓝管理机制,明确每个镇办、每个企业的精准挂包服务人员,推行“一周四进”工作机制,督促区和镇办监管人员,每周不少于四天,下基层、上一线,结合重点督导项目提示任务,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落实,帮助企业对上沟通联系,共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每周通报开展情况。该项工作各琉璃行业企业均覆盖在内。
3.加强双体系建设,创新企业互学观摩学习,以点带面助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我局持续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行业互学观摩活动。同属地、同行业企业中,每月选取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通过精准帮扶提升管理,组织同行业企业现场对标学习、取长补短,每月轮岗,带动行业整体规范提升。琉璃行业企业作为轻工企业,均按镇办筹划时间节点参与互学观摩。
二、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能情况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鲁安发〔2021〕13号)、《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等一系列上级文件、规章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博山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博安委发〔2021〕11号),并按照上级要求,对有关新兴业态持续更新任务分工。通过日常对各有关部门巡查督查,督促相关领域行业主管和业务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抓好各自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们将以此次提案为契机,持续压实各方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兢兢业业抓好应急管理部门监管工贸企业安全管理。
严格依法开展日常执法和监督,持续提高宣传培训力度,持续加强企业自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水平和力度,不断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引导行业强化自律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企业中开展的研学、观摩、体验式灯工等各项涉及外来人员的业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个专项整治”等文件中,关于外来人员进厂的各项要求,落实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外来人员交底培训、全过程专人跟踪监督、特殊时期报备属地镇办提级管理等一系列正常开展的既定措施,全力保障从业人员和游客人身安全,助力博山琉璃生产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发展。
二是理直气壮加大区安委会办公室巡查督查职能发挥。
就提案中涉及的非玻璃生产,仅从事文化艺术业的个体工坊、大师工作室等有关行业,结合现有任务分工,督促有关文旅(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核准、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和琉璃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博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