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博山区人民医院健康教育——无烟医院制度及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592H/2024-527589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博山区人民医院健康教育——无烟医院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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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全面推进淄博市博山区人民医院无烟医院的建设,切实维护患者、职工的身体健康,为患者和医院员工创造良好的就诊和工作环境,保证无烟医院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有区域的控烟管理。

三、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对控烟工作的要求。

2.医院内全面戒烟。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均不得在医院所有区域吸烟。

3.医院员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吸烟,自觉做到不在医院任何区域吸烟、不敬烟。

4.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科室控烟工作的管理。

5.科室控烟监督员定期对科室负责区域进行控烟巡查,并做好记录。

6.医院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巡查,将巡查结果进行反馈。

7.医院在门诊、急诊、住院、办公区等入口,大厅、走廊、会议室电梯间等地方设立明细的禁烟标志。

8.医院设立戒烟门诊、禁烟咨询电话,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并有记录。

9.医务人员掌握无烟医院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10.医院不接受烟草资助、不发布烟草广告、不采用标有烟草的物品。

11.发现部门、科室、员工、违反或未执行无烟医院相关规定者,按照医院《奖惩细则》处罚。

四、职责

(一)控烟领导小组

1.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院的控烟工作。

2.依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制定医院控烟工作制度,奖惩办法。

(二)各部门/科室控烟责任人(包括医院外包的物管、保安、保洁、食堂等部门)

1.负责本部门/科内的控烟工作,并做好记录。

2.负责部门/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3.负责对部门/科内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支持。

(三)部门/科室监督员/巡查员(包括医院的保安、保洁人员等)

1.定时对部门/科室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视。

2.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3.保持部门/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

(四)全院员工

1.有责任、义务进行控烟工作宣传,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2.有义务保持科室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烟具。

3.有义务对科内吸烟的员工提供戒烟支持。

(五)医院外包的物管、保安、保洁、食堂等部门及人员

1.负责区域内环境整洁、无人吸烟、无烟头。

2.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对烟头及时清理。

(六)戒烟门诊医生

为吸烟的患者及员工提供戒烟指导,并记录。

(七)戒烟电话咨询人员

为来电者提供戒烟指导,并记录。

(八)医院控烟巡查小组

    定期组织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全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