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标题: 关于建设博山洗凡广场的议案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04004337524B/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8 发布机构: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建设博山洗凡广场的议案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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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博山洗凡广场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文旅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关心,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对提升我区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增强文旅融合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坚持把文物保护列入全区工作重点内容,始终把文物保护作为丰富城市文化内涵的重要载体,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内容。我区现有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185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单位26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7处,其中蒋洗凡墓于1997年6月公布为淄博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博山区加大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力度,确保我区文物保护利用的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申请资金修缮保护蒋洗凡故居

蒋洗凡故居系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大街民居建筑群的构成部分,2020年12月又将蒋敦鲁、蒋亭故居确定为山东省第一批革命文物。

2020年3月,区文物中心申请市级资金10万,对蒋洗凡故居的屋面、墙体、窗户进行修缮,对台阶进行归安,檩条进行更换、防腐,5月份工程竣工。

自2011年以来,博山区共争取各级文物专项资金7000余万,对40多个文保单位进行维修、修缮,涉及项目61个。

二、对蒋洗凡墓周边环境整治

蒋洗凡墓于1997年6月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为以标志碑为基点,向东100米,向西200米,向北30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四周向外10米。

2021年,有关部门对蒋洗凡墓周边进行环境整治提升。一是对文物标志碑进行重新安装布置于东侧绿化带内,更加合理宣传展示文物。二是对周边绿化带进行规范、补种,周边种植合适的景观树木、花草。三是聘请看护员每周巡查看护,确保文物安全。目前,蒋洗凡墓周边环境整洁优美,文物得以安全展示保护。

三、蒋洗凡墓周边不适合建设广场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物事业服务中心多次与区人大、域城镇及园林部门进行调研,商讨加强对蒋洗凡墓的保护利用方式方法。一是根据文物保护有关要求,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需报省文物主管部门审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二是根据文物工作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我局认为建设洗凡广场不符合文物保护的精神;三是根据区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复函意见,我区“目前没有建设广场的规划”。

我局建议,有关部门对土地的权属进行确认,由镇政府或蒋家后人对涉及的土地予以收储或买断后,待条件成熟后筹备洗凡广场建设的有关工作。

 

 

   博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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