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2014年博山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1-23 发布机构: 博山环保分局

2014年博山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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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博山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按照《条例》规定,区环保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局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科室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一年来,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推进信息公开进程,建设信息公开载体,规范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环保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形成了以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科室各负其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制定完善了《博山环保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博山环保分局信息公开程序》等制度性文件,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上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工作内容,今年我局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的重要环境信息,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密切关注涉及群众利益的全区环境状况的动态过程,做好环境应急事件及时发现、及时研究、及时回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

借助省环保厅官方网站,实时发布全区空气质量状况、河流水质状况以及重点企业排污状况公告。

(二)推进环保工作动态信息公开

借助省、市环保网站及博山新闻网等媒体发布环保工作动态202条,及时将环保重点工作向社会公开,做好环保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环保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分局借助省、市环保网站及区新闻网、政务网公开业务工作信息11条,工作动态信息202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区环保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一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环保分局已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按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反馈相应的业务科室,并按规定限期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各自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拟公开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环保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三是制度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加强,五是信息公开目录有待细化完善。

2015年,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充分用好网络、报纸、电视、短信、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载体,努力为公众方便快捷的获取信息创造更好的条件。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公众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相应的环境信息。四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1月14日

附表: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博山环保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刘如利   审核人:刘震   填报人:史竞男    

联系电话:4250079       填报日期: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