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标题: 2024年10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润康泡沫制品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64A/2024-548259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

2024年10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润康泡沫制品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3
  • 字号:
  • |
  • 打印

2024102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

淄博润康泡沫制品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润康泡沫制品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4297100

电子邮箱:bsq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泡沫包装制品扩建项目

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南环路路北 260 米、泉水路路东

淄博润康泡沫制品厂

山东腾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润康泡沫制品厂,拟在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南环路路北 260 米、泉水路路东投资建设泡沫包装制品扩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代码:2404-370304-89-01-105601。购置发泡机、泡沫成型机、空压机等国产设备 25 台(套),主要原辅材料: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黄油润滑脂、矿物油、蒸汽(由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供给);主要生产工艺:可发性聚苯乙烯颗粒经预发、冷却熟化、加热成型、冷却模型、烘干后制得成品,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泡沫包装制品 20 万个/年。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废气主要是预发、熟化、成型、烘干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VOCs。该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后经 15m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有组织 VOCs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中相关标准要求(60mg/m33.0kg/h)。厂界无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该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新增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活性炭。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1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