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博山区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5-551809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20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博山区1批次
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博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李乐六销售的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葱
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生产日期/批号:2025年2月25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1、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葱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处罚〔2025〕2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1、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葱的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应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
(三)原因及排查整改情况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农残超标推测是种植环节问题,今后在经营中将履行好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特此公告。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