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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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40042186132/2024-544030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26 | 发布机构: |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博山山头浩洋蔬菜超市经营的辣椒和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产品:辣椒、甜椒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购进日期:2024年1月7日
(二)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用农产品辣椒、甜椒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博市监不罚[2024]7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鉴于当事人购进食品农产品大葱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其批评教育,免予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