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田成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员工工资性收入纳入企业监控考评指标》的提案收悉,目前人社部门并无相关政策,现就该提案中涉及人社部门的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年度企业薪酬调查。认真核实32家样本企业现状,对不符合调查条件的企业,查找同行业、同规模企业进行替换。详细审核企业提报的人工成本及每名职工的详细数据,与企业填报人员一对一对接,了解数据来源、分析问题数据、寻找解决方案,2025年共计审核企业人工成本及企业职工薪酬数据10600余条。同时,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薪酬调查工作和各季度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
二是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2026年,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联合多部门对我区企业开展202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经规范评审,408家企业获评A级,并将评价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该评价强化了正向激励与信用约束,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从源头促进用工规范。
三是开展企业集体合同备案。大力推广使用集体合同,2025年,集体合同备案企业6家,覆盖职工1500余人。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工会搭台、企业主体”的三方协调格局,与区总工会共同扩大集体协商企业范围,鼓励企业建立工资激励与增长机制,有效促进女职工等重点群体劳动保护。
四是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及省、市相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开展2024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共审查用人单位234家,涉及劳动者5273人,审查期间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对用工不规范的事项督促企业主动整改,有效提升用人单位守法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压实监管责任,做好预防欠薪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