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民政局

博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博山区民政局(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单位业务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博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博山区民政局(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1.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

2.“博山民政”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查档电话:0533-4110244;开放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博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为:bsqmzj@163.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博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博山区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4180241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6

四、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

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博山区县前街46号

 联系电话:0533-4110087 

电子邮箱:bsqzfb@zb.shandong.cn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181746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博山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博山区县前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200

联系电话:0533-4180156

 

博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博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邮编:255200;电话:4110244;电子邮箱:bsq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博山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提升民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政信息公开的举措,加强民政政策解读,不断拓展民政信息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188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财政信息2条、部门会议12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3条、社会福利13条、社会组织3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6条、重点领域122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5条、其他信息20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动态更新《博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对于发布的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4.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提案办理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博山民政”公众号关注人数5193人,全年发布图文信息900余条,原创视频15条。

5.监督保障方面按时进行信息公开,提升民政业务和政策知晓度,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质量。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责任到人2023年,进行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区政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审批信息公开发布速度较慢,导致公众获取信息的时间延后二是信息内容不够精细化。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细节,难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渠道不够广泛。民政局虽已利用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但仍有部分公众难以触及,特别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针对以上问题,民政局及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办公室与业务科室对接,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内容精细化,优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拓宽公开渠道,健全公开反馈机制利用线下发放民政政策明白纸等方式提高老年群体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无。

2.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4条,其中包括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内容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目前,1件建议、3件提案均已面复完毕,满意率达到100%。

3.创新实践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政务公开内容方面,注重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创新实践多样化的公开方式,如线上线下相结合、图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提升政务公开的传播效果,并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4.落实《2023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功能。

 

博山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1

博山区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博山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邮编:255200;电话:4110244;邮箱:bsq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博山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以改善民生为核心,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226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信息3条、部门会议4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4条、社会福利14条、社会组织3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管理和公共服务6条、重点领域112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4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1条、其他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策解读程序、落实政策解读流程,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规范化水平。

(四)监督保障方面。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规范政务信息的发布管理,按要求对网站栏目进行规范整合,适时更新内容,使应公开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按照区政务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水平仍需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要不断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区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以信息公开推动业务公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拓宽宣传路径,提高公众对民政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无。

    2.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3个,政协提案1个,已完成办理结果公开。
    3.本年度在政务公开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平台建设,持续探索政务公开工作新路径,全局上下不断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具有鲜明民政特色的政务公开新标杆。
    4.按照《2022年博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紧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及时公开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信息,积极有序的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                                                                                           

                  

                        2023年1月11日

 

博山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认真做好民政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盼,在提升民政服务质量的同时,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业务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为承办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准确、高效、安全。

2.明确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积极参与区统一培训,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明确具体流程,制定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化开展。

3.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区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社会组织方面,收到申请件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安排科室负责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及时沟通,并按依申请公开程序按时进行回复。

  4.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区政府的要求,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148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信息6条、政策文件5条、部门会议15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3条、社会福利16条、社会组织5条、管理和公共服务6条、重点领域37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4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10条、部门动态42条。

5.普及民政政策宣传情况。2021年,我局组织开展“民政政策赶大集”活动,现场宣传各项民政业务和民政政策,并通过“博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印发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博山区民政局办事指南等材料为广大群众普及了民政政策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以下两点: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开展“线下+线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和政策咨询、派发单张等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但覆盖群体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多样化有待进一步增强

  对此,我局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宣传力度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通俗易懂、群众满意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公开力度完善考核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及时督促各科室与上级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对接,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和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解读要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规范信息内容,提升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征集各类公开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转发扩散,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群众了解民政工作动态、业务知识、最新政策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民政局

                        20221月18

 

博山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1

2020年,博山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现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博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山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博山区城东街道县前街38号,邮编:255200,电话:0533-411024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理念,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承办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安全。

1.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承办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送审、编辑、发布工作。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安全。

2.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我局依据《条例》等法规制度,制定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区民政局共收到建议提案9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件。内容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基层社区治理、婚姻辅导、殡仪馆迁建、地名更改、公益组织管理等方面。2件建议、7件提案均已面复完毕,满意率达到100%。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区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涉及社会救助方面,收到申请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与申请人及时沟通,并按依申请公开程序按时进行答复。

5.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区政府的要求,2020年,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信息144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文件3条、部门会议9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3条、社会福利16条、社会组织5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管理和公共服务8条、重点领域36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3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人事信息1条、公示公告11条、部门动态28条。

6.普及民政政策宣传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博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及印发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博山区民政局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为广大群众普及了民政政策法规小知识,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民政业务的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以下两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和政策咨询、派发单张等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但整体宣传效果未能充分体现。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及时督促各科室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和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解读要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民政工作的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博山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1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

2019年,博山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认真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博山区民政局

2020年1月21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2-1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将2018年度符合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是结合民政工作需求,进一步完善了“情暖万家 博山民政”公众号,在窗口摆放办事指南,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公开公示及政策解读3件,预算决算2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还以网上公开、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行政审批大厅同时设有窗口可供政府信息查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9年2月12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0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将2017年度符合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公开公示及政策解读6件,预算决算2件,其他15件。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还以网上公开、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行政审批大厅同时设有窗口可供政府信息查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7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8年2月7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6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工作4条,占80%;其他信息1条,占2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还以网上公开、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等方式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0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 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5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局每月编印一期《博山民政》简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6年3月16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4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局每月编印一期《博山民政》简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5年1月22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3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4条,占17%;政策法规4条,占17%;规划计划1条,占5%;业务工作11条,占48%;其他信息3条,占1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局每月编印一期《博山民政》简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4年1月24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2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5条,占17%;政策法规5条,占17%;规划计划2条,占5%;业务工作13条,占48%;其他信息3条,占1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局每月编印一期《博山民政》简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3年1月18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1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5条,占17%;政策法规5条,占17%;规划计划2条,占5%;业务工作13条,占48%;其他信息3条,占1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局每月编印一期《博山民政》简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2年1月20日


博山区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博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概 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2010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博山区政务网”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4条,占17%;政策法规4条,占17%;规划计划1条,占5%;业务工作11条,占48%;其他信息3条,占1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救助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救助管理、福利企业、赈灾救灾以及本区实施区政府有关帮困和社会救助政策办法的民政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民政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局每月编印一期《博山民政》简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局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博山区民政局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