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淄博工贸学校体育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2024-54603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工贸学校体育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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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工贸学校体育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一切体育器械必须进行登记造册,指定专人管理。新购置的器材要及时登记入册,分类入帐,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器材室的器械和运动服,一律分项建帐。损坏的器材要登记注销,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账一次。

  2、体育器械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摆放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保证器材使用率在90%以上。要经常进行定期保养维修。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同时要做好记录,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3、体育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下课后体育教师协助将器械归还原处。教师上课所用器材,课前、课后要进行清点,严防器材丢失。

  4、所有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械,只限在校园内使用,不能随意将学校器材赠送他人或带回家中自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5、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场地器材,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懂得保管使用器材的基本知识和方法,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体育器材管理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妥善保管器材,防止器材散失,严格遵守信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7、器材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在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室外体育器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