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产业园建设,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索引号: 113703040042186725/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20 发布机构: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产业园建设,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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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产业园建设,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微产业园建设已列入区委、区政府2019年“一二八”重点工作,以小微产业园建设促进园区集约集聚发展。目前,《关于大力推进小微产业园建设促进园区集约集聚发展的实施方案》草稿正在征求意见中,近期将正式出台。小微产业园建设按照“一镇一园、一园一特色”的总体要求,立足博山区现有的装备制造、陶瓷琉璃、农产品深加工、电商物流等产业优势,已经在全区10个镇办优势位置,分别规划建设10个主导产业突出专业化的小微产业园。全区小微产业园总规划面积2000余亩,将按照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建造风貌,集中配套一定比例的研发办公楼、宿舍食堂、仓储物流等园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进行建设运营,建成后将全面提升博山产业档次,促进小微企业集聚高质量发展。其中,域城镇、白塔镇、八陡镇、源泉镇、博山镇以装备制造、新型铸造、玻璃生产产业为主;池上镇、石马镇以农副产品深加工、食品生产产业为主;山头街道以陶瓷琉璃、文旅产品产业为主;城东街道、城西街道以电商物流现代服务产业为主。

目前全区已成立小微产业园建设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靠在一线协调解决各小微产业园建设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其中域城镇、白塔镇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池上镇、源泉镇、石马镇、八陡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博山镇、山头街道正在开展拆迁、场地平整、规划设计、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下一步,小微产业园开发建设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利用工业用地出让中的新情况,推动工业地产模式,探索小微产业园开发。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文件第七条“合理降低税费负担”中规定:降低用地成本,对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在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在全区土地出让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小微企业使用,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同时对现有工业项目在不改变用途前提下提高利用效率和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超过国家、省、市规定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按照不同企业要求,将建筑以间为单位进行产权分割, 满足不同小微企业用地。加大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协调新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扩充到3亿元,全方位支持全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全区“一二八”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计划年底10个小微产业园初见成效,现已有近50余家小微企业达成入园意向。

 

                               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2日

 

联系单位:博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孙承强  联系电话:13589566607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