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 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 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减免费用,需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请先选择公民申请还是法人、其它组织申请。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它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申请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是 提供相关证明
所需信息指定提供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接受申请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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