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博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招募博山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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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质增效,强化评估专业水准与权威效力,充分释放专家人才在稳评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市委政法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面向全区公开招募博山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事务和社会组织等熟悉相关业务的机关干部、专家学者或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管理人员。 二、招募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环境学、建筑学等学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该专业领域内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较强的理论分析和研究能力,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长期从事信访维稳工作,具有开展群众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人员。 (三)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规和政策,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规范和要求。 (四)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较重的行政处罚。 (五)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咨询论证等相关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六)工作经验特别丰富,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特别熟悉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推荐合适人选(原则上推荐单位内部在编在岗人员),个人也可自愿申报。申报人填写《博山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审核:各单位对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7月9日(周四)前报送至区委政法委。以个人身份申报的可以自行送达的方式报送至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根据推荐和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遴选。 (三)聘用:通过审核遴选的人员经公示后,纳入博山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由区委政法颁发聘用证书,聘用名单在博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及“博山政法”公众号平台公布。之后符合条件的仍可申报,按照规范程序纳入专家库。区委政法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家库成员动态调整,并定期培训。 (四)运用:专家库成员以独立身份参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审,除简易评估程序之外,单位自行组织评估和第三方开展评估的评审专家均应从专家库中选取。 联系人:区委政法委维稳指导科国梓杰,联系电话:4165166,13054879499,协同邮箱:博山区委政法委,地址:博山区中心路34号博山区委政法委311室。 中共博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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