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25〕19号)文件规定,现将博山区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三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三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结果.xls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