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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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5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及时间 凡于202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营业执照的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报(备注: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已经依法被吊销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再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 二、年度报告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1.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联系电话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分支机构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2.代表机构登记情况;3.代表机构备案情况;4.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5.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6.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提交所属国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和当地有权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五)大型企业还应当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为便利经营主体填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数据填报“一件事”,已授权的经营主体,公示系统(山东)将自动带入税务系统已有资产状况、纳税总额及社保缴费等信息,供经营主体核实确认,免于手动填写。涉及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广告业统计年报、地理标志生产者年度产值报告的,公示系统(山东)将自动关联“多报合一”事项,实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 三、年报系统登录方式 (一)电脑端: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s://gsxt.amr.shandong.gov.cn/edit/index),选择省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电子营业执照方式或市场监管联络员方式进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示系统“多报合一”,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2.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www.shandong.gov.cn),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一件事”—“企业运营”—“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选择公示系统“多报合一”,根据提示进行填报。 (二)手机端: 1.登录“爱山东”APP,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专区,按提示进行填报。 2.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年度报告”,按提示进行填报。 3.关注“山东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公共服务—年报入口”,按提示进行填报。 4.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年度报告模块填报(仅限个体工商户)。 5.扫描官方二维码(gsxt.amr.shandong.gov.cn)填报。 (三)纸质方式: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四、法律责任 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不含多报合一事项,下同)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 4.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五、注意事项 市场监管部门对年度报告公示、其他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经营主体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年报诈骗。 咨询电话: 池上市场监管所:0533-4500098; 源泉市场监管所:0533-4824315 博山市场监管所:0533-4548315; 石马市场监管所:0533-4566200 八陡市场监管所:0533-4500012; 白塔市场监管所:0533-4683315 域城市场监管所:0533-4297315; 山头市场监管所:0533-4165315 城东市场监管所:0533-4910806; 城西市场监管所:0533-4161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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