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52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5年稳岗返还条件的2025年度第2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7月22日至7月26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3-4251010;0533-2278281
附件:博山区2025年度第二批稳岗返还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