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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2 16:32:57浏览次数:字体:[ ]

按照《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5年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作出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在职人员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的,须在考察时提交,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首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将个人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清晰打印。

(4)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时间或现工作单位等)、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表现(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等。现实表现材料需由本人签名。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首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准备好以上材料在考察期间交于考察组。如需调档函和介绍信的人员,可提前到博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东三楼)办理。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由医院按标准实收(约现金450元)。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5年6月19日(周四)早上6:4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到博山区人社局院内集合(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不准迟到。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体检集合时统一收取。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附件:1.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2.体检须知.doc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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