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按照省人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和《淄博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要求,经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评价,并征求本区住建、交通、工会等部门意见建议,对369家博山区用人单位评价等次予以通报。
附件:非工程类企业名单.xls
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