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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交警大队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15:21:00浏览次数:字体:[ ]

    2024年,博山交警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结合《全省公安交警贯彻“法治公安建设年”(2024-2026年)实施意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制度体系化建设,把法治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工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成立法治公安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博山交警大队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大队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大队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博山大队法治公安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法制科,形成统一领导、全警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明确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大队机关各单位要安排具体分管的领导和民警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公安建设年工作。

    (二)设立大队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博山大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大队其他党委委员为副主任的大队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为全面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博山大队召开执法监督委员会专题会议24次,共研究案件数130起,其中撤案47起,不予立案83起。为办案单位办理醉驾案件从重情节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等提供建议,实践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实体化运行,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公安建设年”的开展。

    (三)推进“积案清仓”专项行动。博山大队对历年积案进行起底式清查,对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大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积案清理领导小组,分管大队领导负责各中队、事故科的积案清理工作,集中优势警力资源,对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常态化调度督促办理进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召开未办结醉驾案件联席会议,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就办理醉酒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进一步畅通了案件的办理工作,有效提升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

    (二)深化执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博山大队根据《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深化执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每月由大队执法监督委员会成员带领队建办、交管科、法制科深入基层开展执法顽障痼疾专项督查。队建办依托大队督查中心、合成警务中心两大阵地,通过远程视频巡查对各办案窗口执法和中队路面警力部署、警情处置等情况,进行实时远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交管科在巡查酒驾醉驾现场防护工作中,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安全措施,确保现场执法工作不出问题;法制科通过队管系统及执法记录仪后台对执法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加大对各基层单位执法记录仪抽检力度,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二是加强全体民辅警的法治思维,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开展大队内部的执法业务培训,以自学及集中学的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民辅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扎实开展约谈常态化,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四是加强群众监督。充分利用12345热线,做好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区交警大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仍在工作中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民辅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究其原因系有的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未严格执法流程,民警、辅警对业务不熟练,办案民警对法律条款掌握不全面,日常工作不及时、不认真仔细、拖拉。二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博山大队认真贯彻法治建设年的相关要求,通过各种方式方法提高全体民、辅、协警的法治观念、并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比武练兵竞赛活动,激发民警练兵热情,提高民警综合素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严格贯彻执行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范,认真履职尽责,遵守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纪律作风,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形成执法监督常态化,定期到中队监督检查卷宗制作及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加大记录仪使用通报力度,确保设备能正常使用,防止在实战时出现突发情况。对日常办理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督促办理,并对卷宗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对执法记录仪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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