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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5 16:12:52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淄博市卫健委《2024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统一选岗结果公告》要求,现将选岗到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公费医学生体检、考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选岗到博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公费医学生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1、集合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7:30。

2、集合地点:博山区卫生健康局(博山区县前街46号大院集合)。

3、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2023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岗位选择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4)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体检集合时统一收取。

(5)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应聘人员报到时须上缴各类电子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对违反规定携带、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服从安排,集中行动,擅自离队者作放弃体检处理。严禁应聘人员家长、亲属、朋友等陪同前往体检医院,不得与体检人员接触,一经发现,视情况处理。

(7)体检当天需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喝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等。

(8)体检费350元(请携带现金),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考察

1、提交材料

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彩印件及学信网上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现实表现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在校起止时间、在校期间表现、有无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参与邪教、非法组织等)。

2、有关要求及说明

(1)应聘人员务必准确查询自己档案所在具体单位及当地办理调档需要的手续。考生可在体检结束后领取《调档函》和《介绍信》,凭《调档函》到档案管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凭《介绍信》到派出所出具考察对象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2)材料提交要求:考察的相关材料务必于7月24日前送至博山区卫生健康局的人事科。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应聘人员,请提前电话联系。

(3)各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查询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533--4110195


附件1:2024年博山区公费医学生名单.pdf
       附件2:体检须知(2).doc
       附件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2).doc

 

                            博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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