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四季度博山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结果.xls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