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城镇巡回调解团巧用“四心四法”调解法化解损害赔偿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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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域城镇巡回调解团利用“四心四法”调解法成功调解一起僵持一年半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此次调解历时近一个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2024年4月初,域城镇巡回调解团来到石门村,了解到村内有一起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房屋损害诉讼,调解团立即与村干部实地查看坍塌现场和房屋周边现状,并详细了解了纠纷情况。原来2022年国庆节期间,村民王某无人居住的老房子门口石堰突然坍塌,砸坏了位于石堰下方的李某房屋,造成屋顶、墙壁及室内物品损坏,经多方调解未果,一气之下,李某于2024年3月底将王某诉至法院。 域城镇巡回调解团首先用公心、诚心与双方当事人开展“背对背”调解,王某对石堰坍塌造成李某房屋损坏的事实表示认可,但以自然灾害为由拒绝赔偿原告损失。针对王某的拒绝赔偿理由,调解团召集双方当事人及村委干部再次开展“面对面”调解。调解员们耐心了解纠纷前因后果,在调解过程中少说多听,让当事人说足、说够。刚开始双方都在气头上,还是互不相让。调解员们再次以“背对背”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劝解,以“远亲不如近邻”的邻居情疏导各自情绪。同时,对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此时王某开始同意赔偿,但仍不想承担太高的维修费用。调解员抓到突破口后,以粗代细,抓大放小,就赔偿方式和数额再分别“前靠背”进行调解。终于在多次调解后,4月18日,李某做出了让步,只要求修房子,不赔屋内损失,砖瓦等材料自家有的也可以不再购买,但要求王某必须找工人将房屋修好。调解员趁热打铁,引导双方就维修房屋方案正式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圆满化解。 在以后的工作中,域城镇巡回调解团将继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辖区村居,以“四心四法” 调解法(即公心、诚心、耐心、恒心,少说多听,以静制动,以粗代细,趁热打铁)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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