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参加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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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深化试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财政审计部,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现将淄财会〔2024〕5号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意向参加深化试点的单位请填写《参与深化试点单位信息表》(附件2),于3月4日下班前将表格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博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33-4164616 电子邮箱:bsczkjk@163.com
附件: 博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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