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8 15:59:58浏览次数:字体:[ ]

  关于组织参加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深化试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开发区财政审计部,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现将淄财会〔20245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有意向参加深化试点的单位请填写《参与深化试点单位信息表》(附件2),于34下班前将表格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博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33-4164616

电子邮箱:bsczkjk@163.com

 

附件: 附件1淄博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的通知.pdf

              附件2参与深化试点单位信息表.xlsx



博山区财政局    

2024228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