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淄博雷波经贸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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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雷波经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欠缴职工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一直未申报。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30日内到淄博市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办理申报。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与你单位未取得联系,请你单位人员看到此公告后及时与淄博市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3-4185790,0533-2278298。
特此公告。 淄博市博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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