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4年稳岗返还条件的2024年度第4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10月17日至10月21日)。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3-4251010;0533-2278281
附件:博山区2024年度第四批稳岗返还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