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第3季度博山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共有390人符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详见附件),初审结果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3年第3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