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2022年4季度至2023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明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2024年1 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2年4季度至2023年3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拟发放名单.xls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