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管理岗”专岗拟聘用人员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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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1号)、《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政办字〔2022〕6号)和《关于整合组建人社基层服务专员岗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管理岗的通知》(博人社字〔2023〕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博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管理岗”专岗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3日-4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博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 2023年4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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