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博山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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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人社字〔2023〕11号 为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22〕20号)要求,经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步评价,并征求本区发改、工信、工会等部门意见建议,对674家博山区用人单位评价等次予以通报。
附件: 2022年度博山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明细表.xls 淄博市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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