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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0-07 11:21:03浏览次数:字体:[ ]

单位名称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其他名称博山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博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博山区大数据局
领导职数4级别正科级
行政编制数23实有人数22
工勤编制数5实有人数4
内设机构综合科(挂区政府值班室牌子),文秘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信息科,督查室,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财务科,大数据科(挂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牌子),外事科,机关事务管理科(挂公务用车管理科牌子),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挂“一次办好”监督指导科牌子
主要职责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委以及区委部门、外区县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来文来电。
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区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要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5.承办区直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6.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7.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8.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9.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0.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1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2.负责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13.负责指导、协调市民投诉的办理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和重要建议。
14.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区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三最”城市领导小组和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5.负责全区外事工作。拟订区外事工作制度规则,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承办全区因公临时出国、外国人来华邀请、领事保护、对外接待、友好关系的交往等工作;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6.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具体承担区级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其他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17.负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电子政务和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博山”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负责全区大数据、电子政务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核、实施监督、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全区大数据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负责全区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负责落实博山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9.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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