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三季度博山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初审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共有495人符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详见附件),初审结果公示期自2023年1月9日-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2年三季度公示花名册.xlsx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