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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5:50:19浏览次数:字体:[ ]

    2022年以来,博山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落地落实,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落实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求,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典型做法被央视新闻联播“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采用报道,成功创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博山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全面完整准确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2022年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13次,举办法治讲座6次,全区各级各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率达到100%。先后邀请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玲、法学院博士侯郭垒、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单勇到区委党校、焦裕禄干部教育学院等为全区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全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宣传解读和研究阐释,在区级媒体开设“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巡回宣讲活动共计230余场次。

    二是强化督察,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印发《博山区2022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计划》(博法办发〔2022〕8号),在法治建设全局中谋划法治督察工作,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工作统筹范围。专门成立督察组,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统一协调安排,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区长带队,组建由依法治区办成员任组长、司法业务骨干、协调小组联络员为成员的“领导+专干+联络员”6个督察组。将全区所有党政机关纳入法治督察范围,围绕法治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法治督察职能,构建起统一领导、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大督察”格局。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督察2次,督察共发现4类共性问题和9类个别问题,目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上下联动,全方位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制定印发《2022年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博法办发〔2022〕1号)《博山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博法办发〔2022〕2号),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瞄准重点对象开展分类普法、针对宣传重点内容开展靶向普法、抓住重要节点开展精准普法,构建普法与依法治理新格局。积极探索“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形成了“两微一抖一H5”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全面开启指尖普法新模式,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抬头见法、随处学法”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八陡镇东顶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源泉镇岱北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博山区聚法治合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工作简报刊发,《博山区聚焦“小切口”创新,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法治工作简报刊发。

    四是凝心聚力,全员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评估工作。召开全区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创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地评估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区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58个单位全部成立示范创建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对照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以区委依法治区办名义下发《关于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争创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地评估的实施方案》等6个迎检文件,“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评估,全区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的浓厚创建迎检氛围。部署开展“人人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等系列活动,印发《博山区创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倡议书》、宣传手册10000余份。经实地验收,博山区法治建设工作获得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估组专家的高度评价,2023年1月6日,博山区创建为“第二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二)聚焦职能体系优化,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完善职能体系,严格开展全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工作,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动态调整26个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328项,认领权责事项清单4578项,通过以监管促履职,切实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一业一证”应用范围已拓展至40个行业,行政审批综合许可已拓展至9类,已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证明材料1207项。与省内178个区县、省外22省216个市区签订通办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点对点联系,成立“裕禄为民服务城市联盟”,打造博山“跨域通办”服务品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全市首家外资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基地。

    二是健全法治博山职责体系。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为依托,全力推动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区级层面,科学设置依法治区委员会,完善内部机构,明确职责定位,统筹全区各部门单位积极投入到法治建设工作中。严格落实依法治区委员会例会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实行司法局、法律顾问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确保政策决策依法依规。镇级层面,深入实施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工作,严格落实基层司法所列席党政联席会制度,积极为基层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村级层面,推广以东顶村为样板的“八小五治”基层治理模式,充分激发“五治”动能,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不断加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建设。

    三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发挥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监督合力,强化政府督查与执纪执法监督协调协同,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健全完善动态督查、立项督查、督查报告等制度,做到重点问题紧盯不放、一督到底,对142件市领导批办件和84件“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逐一建立督查台账,有效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督查效果更加显著。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600余条,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政务环境更加清朗。

    (三)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有效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大成效

    一是政府决策效能实现更大跃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建立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现有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12名,2022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服务51次,在政府常务会提出涉法意见34件(次),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有效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适用质效。镇(街道)、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打造“镇(街道)负责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司法所长+村(社区)法律顾问”联合审查模式,确保镇(街道)、村(社区)涉法事务“应审尽审、应查尽查”,有效提升基层依法决策能力。

    二是政府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更大提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明晰镇(街道)职责任务,严格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赋予镇(街道)“五项权力”,完善“镇呼区应”工作机制,提高镇(街道)执法力度。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程序,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企业免检免扰”等制度,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创新建立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倡导柔性执法,健全“不罚”轻罚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共开展行政指导21328次,让行政相对人更易接受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干部任前考试准入机制,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全区7293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考法合格率100%,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得到提高。

    三是政府法律服务能力实现更大跨越。聚力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博山“和·颜”调解品牌,开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形成综治中心统筹引领,信访接待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和·颜”调解中心三翼带动,多元调解力量协同支持的“1+3+N”工作布局,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2022年各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5115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创新建立“行政复议双调解”机制,打造“调解—受理—分流—再调解—办理—结案”的案前、案中“双调解”模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22年案前调解纠纷26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2件,审结23件。建成“博山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佶缔纳士)基地”,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大局,针对企业法治需求,以集中法治宣讲、送法进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形式在全区内广泛开展“惠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成立“法润孝乡·公益服务队”,解答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167余件,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四是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更大作为。对区级1412个事项、镇级3045个事项、村级21349个事项实行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体化管理,承诺网办事项可申报率100%,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实现“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项数据同源。高效推进政银合作,全面推进“3+N”合作模式,现已完成207个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合作网点办理,32个政务服务事项接入银行业务协同办理,通过网点统一建设、统一服务,不断提升信息共享服务能力。推行现场勘验上云,实现90个事项统一化、标准化,审批效率可提高80%。

    五是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实现更大提升。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导和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部署开展省安全生产“八抓20项”等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水平。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行业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并结合问题开展“岗位大练兵”等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积极推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先后注册成立山城、特战、城际3支应急救援队伍,共吸纳退伍军人、企业负责人、医生、律师等68人。同时,充实完善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积极构建“博通办”救助政策集成模式。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优化制度体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定期主持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建设牵头抓总作用。2022年以来,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4次,各协调小组会议6次,研究制订《博山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措施》(博法委发〔2022〕1号)《博山区贯彻落实〈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责任分工清单》(博法委发〔2022〕2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博法委发〔2022〕3号)等法治建设有关文件,将法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全区法治体系不断健全。

    (二)紧盯“关键少数”,扎实开展年终述法工作。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年终述法成为制度“硬约束”。印发《中共博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的通知》(博法委发〔2022〕5号),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原则、范围、重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通过“层级述法”与“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相结合,推动区、镇(街道)、区直部门分别向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镇(街道)领导小组、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述法,全面提升述法工作质效。博山区领导班子成员全部进行年度述法,覆盖率达到100%。

    (三)深化担当意识,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测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督察力度,强化考核测评,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让法治成为党政一把手的底线思维,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典型案例庭审,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2022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工作队伍仍需加强,缺少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专业能力、法律素养、知识架构均存在不足和短板;二是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增强;三是法治建设亮点特色品牌相对较少,法治建设宣传的层次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举措、完善机制、查缺补漏,紧紧围绕全区产业振兴、环境优美、群众满意“三大目标”,聚力推进法治博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锚定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在全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贯通,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深化行政指导,提升行政指导质量,推进行政指导“三个全覆盖”。

    四是强化考核督察,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将法治建设考核纳入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积极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压紧压实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实行“现场告知、清单通报、限期整改、考核扣分”四个步骤,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五是紧扣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做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唱响“法润孝乡好声音”。依托博山区人民公园,添加法治文化元素和普法宣传教育设施,打造寓教于乐的民法典主题公园。创新普法实践,持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法律七进”路径开展“菜单化、订单式”精准法治宣讲活动。

    六是聚焦法律服务,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对标企业需求,坚持多点发力、多措并举,着力打造最优化的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继续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使基层群众获得更加方便快捷、精准高效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法律服务。



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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