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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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 1 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三、企业申报材料 1、《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请填写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左上角请盖公章)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的回单明细,需要显示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如不显示请另提供申报人员流水明细(注:每月1份,需银行盖章,并将享受补贴人员用“√”标识出来);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博山区峨嵋山东路2号工人文化宫院内) 联系电话:0533-4130151 邮箱:bsrc4130151@zb.shandong.cn
请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接到通知后,将《通知》内容传达到辖区内各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每月10日前将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材料报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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