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四季度博山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初审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共有648人符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条件(详见附件),初审结果公示期自2022年6月7日-6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4250907。
附件:2021年四季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