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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区直部门单位、县级单位、驻博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28 20:19:21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2021年度镇(街道)、部门考核实施方案》(博考办发〔2021〕5号),我区开展了2021年度区直部门单位、县级单位、驻博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等次

(一)区直部门单位

1、服务保障部门单位

一组:区委办公室(区委政研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政协机关、区委统战部

二组: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区社会主义学校)、区科协、区委老干部局、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

2、经济发展部门单位

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统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水利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民生社会建设部门单位

区检察院、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

(二)县级单位

焦裕禄干部教育学院〔焦裕禄纪念馆(故居)〕、博山铁路事业服务中心

(三)驻博单位

一组:博山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民银行

二组:邮政集团博山分公司、区供电中心、区自来水公司

(四)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行、淄博博山北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路证券营业部

二、良好等次

(一)区直部门单位

1、服务保障部门单位

二组: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委党史研究中心(区地方史志研究中心)、区残联、区档案馆、区审计局

2、经济发展部门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局、区供销社、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检验检测中心

3、民生社会建设部门单位

区法院、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县级单位

市工人文化宫、博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驻博单位

一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山管理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区银保监组、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区气象局

二组:中国联通博山分公司、中国电信博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博山分公司、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博山分公司、淄博国能燃气有限公司、淄博城市燃气(博山)有限公司

(四)金融机构

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支公司

三、合格等次

区直部门单位:区工商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对以上考核结果,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意见建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截至2022年7月1日)向区考核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33-4110054,通讯地址:博山区县前街46号,邮编:255200。



博山区考核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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