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解惠民 服务便民——山头司法所积极开展品牌司法所创建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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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头司法所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积极打造“调解惠民、服务便民”的工作品牌,探索实施“一警一员一法律顾问”联合服务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街道村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街道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山头司法所建筑面积共计500平方米,业务用房达到了200平方米以上,实现山头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宣告室、法律服务室、心理咨询室、档案资料室、多功能会议室、人民调解庭“一庭六室一中心”的高标准规范化建设。配备办公电脑11台、打印机5台、复印机1台、投影仪1套、电视机2台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设备,并按照《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统一制定司法所标识标牌和上墙制度。山头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人,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司法所内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教育培训,致力于打造政治素质高、整体素质强、服务意识优、外部形象好的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 二、为基层组织法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山头司法所对涉及街道重要决策、招商引资、民商事协议、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各类经济合同等,决策前组织街道法律顾问或一村一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2021年以来,完成街道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3次、街道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2次,组织一村一法律顾问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合同、村规民约等事项共计160件次,帮助辖区28个村规范村集体承包合同680份,为街道的行政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探索“一警一员一法律顾问”联合服务模式。创新开展1名社区民警+1名专职网格员+1名法律顾问的联合服务群众工作模式,以法律顾问、专职网格员、民警宣传牌到楼、名片到户、新媒体到手、人员到齐的“四到”工作标准,全方位为群众提供法律、调解的联合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先后联合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便民服务3200余件次,调处纠纷60余起。 四、构建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结合已经建设完成的街道和2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创新“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建立6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群,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法律顾问为街道所有贫困户全部发放法律便民联系卡,提供24小时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借助街道法律顾问、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成立企业法律宣传服务队,为辖区企业做好“法治体检”。 五、“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模式更加完善。街道设2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5个调解小组,290名人民调解员,建设了以调处拆迁纠纷为特色的“和平调解室”。司法所与街道综治中心联合开展创建“枫桥式”调解网格活动,与山头派出所、大诚法律服务所开展“三所平安共建”工作,整合各类组织和人员资源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设立了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拓宽“智慧调解”服务载体、在线法律咨询视频系统,实现调解服务“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对发现的纠纷苗头及时介入,第一时间把纠纷消除在初始和萌芽状态。2021年以来,山头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81件,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六、严格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山头司法所严格规范矫正衔接、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建设等工作程序,创新“化堵为疏”工作方法,聘请心理咨询师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心理辅导,加强走访和谈心活动,创新制定了健康心理、融入社会、疾病失能、劳动技能岗位、生活困难5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确保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至少享受到1条帮扶措施,感受社会温暖。山头司法所现有在管社区矫正对象21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2人,近年来,街道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况,为基层安保维稳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三团七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成立“三”个山头普法团队,即:律师宣讲团、普法文艺宣传团,普法书画宣传团,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以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的“七进”为依托,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工作。2021年以来组织普法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 八、“二零二化”有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山头司法所为做好辖区126名安置帮教对象的有序衔接,采取“二零二化”工作机制,即“零缝隙”“零距离”“帮教科学化”“帮扶精准化”:一是释放对接零缝隙。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刑释人员刑满释放时的接回工作;二是走访回访零距离,定期与帮教小组成员交流沟通;三是帮教科学化。为每一名安置帮教人员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并确定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四是帮扶精准化。定期与帮教小组成员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安置帮教人员情况,竭尽全力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为法治山头、平安山头、幸福山头做出积极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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