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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5:03:41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我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开展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的补充公告》和市局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系列: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范围:

1.正高级申报系列请务必选择“工程技术(省工信厅)”,“申报方式”选择“‘专精特新’举荐申报”。

2.申报人员的“现从事专业”属于:节能工程、汽车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信息、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备工程、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食品工程、造纸印刷、轻工日用杂品、纺织、化纤、染整、人工智能、云计算、工业设计、冶金工程、黄金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申报范围:博山区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

二、评审条件和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材料应符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工信人〔2020〕160号)所列相应职称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流程参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左下角“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中“职称评定”的“通知”中 10月8日发布的《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的公告>的通知》。

三、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除申报材料外,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系统上传至“上传其他附件”板块:①《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附件2),职称申报人签字;②举荐报告(附件3),经举荐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举荐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在企业连续参保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在企业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④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

(二)建立职称申报举荐责任制,对举荐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企业职称举荐资格并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资质复核的重要参考。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职称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三)补充完善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放开申报路径后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并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系统申报时间:12月7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待系统审核结束后方可报送并缴纳评审费。

报送地点: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3-4110146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2.附件2: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照表(正高级工程师).docx

3.附件3:举荐报告(模板).docx

4.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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