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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6 10:21:18浏览次数:字体:[ ]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

项目附属水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通知

淄水经管〔2021〕9号

各区县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水务局、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市水务集团,市能源集团,市热力集团,各有关企业:

    根据《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电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试行)》 (淄建改办〔2020〕16号)实施情况,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了《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贯彻执行。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30日

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气暖接入工程服务实施思见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水气暖设施接入服务,根据《山东省水电气暖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实施细则》 《山东省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 《淄博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水电气暖接入服务实施意见(试行)》 (淄建改办〔2020〕16号)实施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本意见所指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与《淄博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意见》(淄建改办〔2020〕8号,以最新文件为准)确定范围一致,具体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为准。

    二、本意见所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附属水气暖接入工程范围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建筑规划红线外用水、用气、用暖接入管道工程。分为小型水气暖接入工程和小型以上水气暖接入工程两种类型。其中,小型水气暖接入工程服务范围如下:

    1.供水接入管道口径DN150及以下或水表直径DN50及以下,管线长度不大于150米。

    2.供气接入管道口径DN160及以下、需求压力不大于0.4MPa、管线长度不大于200米。

    3.供暖接入管道一次管网口径DN100及以下、管线长度不大于150米、申请供热面积不大于300O平方米。

    三、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小型水气暖工程接入的,报装阶段实施“五零”服务。

    1.零上门:水气暖企业安排“客户代表” (或“服务管家”)全程上门服务,建设项目主体(水气暖用户)无需到水气暖企业办理手续;

    2.零环节:取消水气暖申请环节、审批环节等各个报装流程和环节,水气暖企业提前介入施工、提前达到水气暖接入条件,建设项目主体(水气暖用户)报装即接入,实现零环节无感接入。

    3.零审批:落实《淄博市推进水电气暖信联合报装接入工作方案》 (淄建改办〔2021〕14号),水气暖外线接入工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不需办理规划许可、占道施工、占路挖掘、占用绿地、树木迁移、施工许可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挖掘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的除外;涉及古树名木迁移除外)。

    4.零收费:水气暖接入工程由水气暖企业投资建设,不得向项目主体(水气暖用户)收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包含拖管施工)、材料、设各等费用。

    5.零耗时:水气暖企业通过数据部门推送土地买卖、项目立项等数据,提前进行查勘、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具各通水通气通暖条件时,即可挂表通水通气通暖,实现用水用气用暖零

耗时。

    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附属小型以上水气暖工程接入的,实施“联合报装、并联审批、联合勘踏、协同接入、联合验收”服务。

    1.联合报装。落实《关于印发淄博市水电气暖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实施细则的通知》(淄建发2021〕122号),完善政府政务大厅水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专区”各项功能,实施水气暖“一窗受理”,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各区县水利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水气暖企业完善城区水气暖共享菅业网点各项功能,为用户提供“套餐式”、“点单式”水气暖接入服务。水气暖企业要共享报装信息、联合查勘现场、共享方案设计、协同施工、联合验收。

    2.并联审批。各区县水利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水气暖企业落实《淄博市推进水电气暖信联合报装接入工作方案》 (淄建改办2021〕14号) 《关于优化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市政设施接入服务的通知》(淄行审通2021〕9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水气暖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水气暖外线工程涉及规划许可、占道施工、占路挖掘(不含普通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占用绿地、树木迁移(不含古树名木迁移)、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负责,合并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做到一窗受理、联合勘踏、并联办理、限时完成、统一出件。需要勘验现场的,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实行联合勘验,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2个工作日完成(需要专家审查和涉及高速公路的,专家审查及意见等不计入审批时限);不需要勘验现场的,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1个工作日完成。

    3.联合勘踏、协同接入。落实《淄博市推进水电气暖信联合报装接入工作方案》 (淄建改办2021〕14号),按照协同一体的原则,督促水气暖企业做好联合勘踏、协同接入工作。要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对可能出现重复开挖、管线冲突等隐患的区域,强化施工辅导,根据管线规划路由、施工周期、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在满足施工工期计划、工程质量、安全及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统筹协调联合施工单位通过共享利用施工沟渠,协同有序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有效减少单独施工带来的多次开挖路面、反复进行修复成本。

    4.联合验收。对有条件联合验收的报装接入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竣工限时联合验收的通知》 (淄建改办2021〕11号),组织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并根据企业需求提供预约接通服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实行联合上门,主动检测、试压。着力打造联合验收、一次到位,同步完成通水气暖竣工验收新模式。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意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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