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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博山区:“六举措”纵深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13 09:31:51浏览次数:字体:[ ]

今年以来,博山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立足于早谋划、快推进、高标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博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先后召集3次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议专门听取示范创建工作汇报,部署安排示范创建工作任务。4月30日,区委书记、区长出席全区争创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并做重要讲话,组织全区各单位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和整改提升。

二、法治督察促创建。自5月份以来集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完成情况专项督察3次。根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指标任务分解表,采取逐一销号的方式,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并及时通报督察情况,推动法治建设创建任务落地落实。


三、法治宣传推创建。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开通法治博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栏,集中宣传我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中的创新、亮点、经验做法,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法治博山——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栏已发布示范创建信息419篇。博山区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分别在大众日报、山东普法、淄博日报等省、市主流报刊或融媒体发表。


    四高效组织抓创建。827日,召开争创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部署会,专题对示范创建冲刺阶段工作做进一步任务分工部署。印发了《博山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操作手册》。同时召开示范创建材料申报培训会,印发《示范创建指标材料提报解读手册》。对照指标体系清单任务,进行了分析研讨和细化分解,逐项对标自查,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推进台账,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有落点、能达标。


五、全区联动为创建。博山区各创建相关部门单位全部成立示范创建工作专班,由专人负责示范创建材料的提报工作;博山区委依法治区办指定6个科室、9名专人对各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结合各责任部门工作实际,对于职责交叉、共建共管的工作,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

    六、纳入考核督创建。将争创山东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纳入今年对区直部门、镇(街道)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中,作为法治建设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督促完成好创建任务。通过创建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进一步提升行政新效能、增添法治新活力,让法治真正成为博山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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