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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 | 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保障用户用气安全

发布日期:2021-11-05 16:01:26浏览次数:字体:[ ]

沈阳市和平区“10·21”燃气爆炸事故

       2021年10月21日8时20分,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22号发生爆炸,引爆冲击导致附近楼体受损,现场一辆公交车被波及。目前,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3名重伤,伤员均已送医救治,事故调查及后续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

 大连普兰店区“9•10”燃气爆炸事故

      20219102339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和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临沂市兰山区“7•30”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

      2021730日,临沂市兰山区后园小区A区一出租房发生爆炸,爆炸物系瓶装液化石油气,为租户夜市经营食品生意所用,因操作不当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聚集,遇储藏室内冰箱静电引发爆炸,过火面积约8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

      2021年6月13日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10月14日,淄博绿能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就前期发生的重大燃气安全事故进行总结学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结合目前我区瓶装液化气安全形势,布置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落在实处,把安全安全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岗位,使安全生产保障关口前移。

      结合近期上级文件要求,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是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性单位,做到安检全覆盖、立整改。同时做好各用气客户安全用气培训,确保用气安全。

      制定实施《送瓶即检工作制度》,送气即安检,进一步加强公司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规范化管理,对配送人员配送前准备、入户作业操作步骤、配送要求等进一步完善,提升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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