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博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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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8日淄博市博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博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淄博市博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于2020年5月22日—5月24日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博山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议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博山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预算; 4、审议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实事工程完成情况的报告,对2019年政府实事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5、审议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政府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表决2020年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 6、听取和审议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博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表决有关辞职和任职事项; 10、选举事项; 11、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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