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级机构改革涉及的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博编[2019]4号),淄博市博山区房屋管理拟向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