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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 09:40:25浏览次数:字体:[ ]

博人社字〔2019〕 5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50号)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今年我区开设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共六门。新增科目《新时代作风建设普及培训》、《“互联网+”与行动计划》、《实现伟大“中国梦”》、《健康中国知识》等4门课程和既往开设的《智能制造与产业转型知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礼仪规范》等2门课程共同作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备选课程。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门或多门课程学习,已培训合格的课程不能重复选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从中选择1门课程参加2019年度在岗培训。继续教育合格标准要求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淄人社字〔2018〕3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对象、时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对象为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和其它非公有制企业)各个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集中培训时间为5月-7月。

    三、相关工作安排

    1、2019年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采取网络化管理、菜单化培训、自主学习为主的形式组织,由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淄博工贸学校做好报名管理、培训组织和网上考试等工作。

    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淄博工贸学校南校区(峨嵋山西路南一街20号)办公楼西楼。联系人:耿老师,电话:4251817;孙老师,电话:4252011。

    2、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实行网络化统一管理,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与完成网络作业、网上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报名后,即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选择观看所选课程网络视频,完成网上作业,开展自主学习培训。

    3、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网络化考试。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boshan.gov.cn/)另行公布。

 

附件:1、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50号)

     2、报名、培训操作流程

 

 

 

                                                       2019年5月9日

附件1: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50号).doc
附件2:报名、培训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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