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博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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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博山区机构改革方案》(博发[2019]1号)、《关于区级机构改革涉及的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博编[2019]4号),同意将淄博市博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划转组建淄博市博山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其资产、债权债务等划入区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经举办单位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同意,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面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告期至核准注销登记之日结束,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3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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