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申请新增医保定点单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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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淄医保发〔2019〕3号)的文件规定,现就申请新增医保定点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区申请新增医保定点单位相关工作,委托山东启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评估工作。 递交申请材料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评估公司将于11月6日上午9点对本次新增定点的评估工作进行说明、指导,请申请医保定点的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准时参加。) 地点:博山区双山街3号 博山区政府服务中心第一分中心 五楼东会议室 咨询电话:4290179。
博山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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